甘肃平凉市崇信县招聘乡镇(街道)专职消防安全网格员公告

来源: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2-08-26 09:21:18

崇信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专职消防安全网格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专职消防安全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乡镇(街道)、城市社区招聘专职消防安全网格员8名,其中锦屏镇2名,城市社区、其他乡镇各1名。主要从事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辖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限崇信县户籍或崇信县生源;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0日至2004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8月27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崇信县消防救援大队(崇信县新西街329号)办公楼四楼综合业务大厅,联系电话0933-6135119。

3.携带资料:报名时需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1,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一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专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所填写信息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消防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若仍达不到的,可取消、合并或减少招聘计划,并在崇信县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满分100分,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3.总成绩评定。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确定。面试成绩、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招聘名额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委托公安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非法组织、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消防安全网格员工作的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崇信县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一)集中岗前培训。对聘用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1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理论、军事队列、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至乡镇(街道)上岗,培训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二)劳动合同订立。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由县人社局提交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岗前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建立乡镇(街道)专职消防安全网格员备录人员库(有效期一年),按照实际录用人数1:1的比例,将本次招聘考试未录用人员依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8名备录人员,乡镇(街道)专职消防安全网格员出现缺员时,随缺随补。

(三)日常考核管理。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每月开展考核、发放工资,各乡镇(街道)具体管理使用,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各乡镇、街道每月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合同期限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2780元/月;

2.工龄工资:按照每年20元计发,工龄工资从签订合同满 一年起算;

3.岗位等级工资:对年度考核合格人员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其中5年以下的300元/月,6至10年的400元/月,10年以上的500元/月;

4.高危补助:300元/月;

5.被装费:2400元/年;

6.绩效工资、伙食费按有关规定依情况落实。

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2780元(含个人应缴纳医疗、生育、 工伤、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社会保险

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医疗、生育、工伤、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为聘用人员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注意事项

(一)崇信县政府网站是发布本次招聘考试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考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考生应随时关注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按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做好个人疫情防控。现场报名、领取考试通知书、进入考点前,要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健康通行码(绿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并按要求佩戴口罩。领取准考证时应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网站自行打印),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专职消防安全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县消防救援大队 09336135119

崇信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专职消防

安全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