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兰州文理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 2022-08-26 09:13:03

兰州文理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22年我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兰州文理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为198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列表》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等相关规范称谓表述。国内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高校自设专业须由兰州文理学院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须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岗位列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②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尚在处分期的。

③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④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⑤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⑥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2年8月29日-9月4日每天8:00至18:00)

应聘人员登录邮箱报名,填写报名资料,提交报名申请。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应聘者如实填写附件2《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lzwlxygkzp@163.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

(二)资格初审(2022年8月30日-9月5日)

学校人事处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通过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应聘人员可在9月5日前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9月4日)报名,如因未通过审查而导致无法改报其它岗位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2022年9月6日-9月7日)

1.复审时间:2022年9月6日至7日(9:00至17:00)。

2.复审地点: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综合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本人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彩照)6张。

④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毕业证”“学位证”参加资格复审。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需出具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并加盖公章);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明需注明专业(岗位要求具体专业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证明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所属学院证明无效);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印发的学历认证书进行资格复审。

⑤择业期内应聘人员需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离职证明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⑥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⑦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收取报名费150元整(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执行)。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9月17日,地点:兰州文理学院综合实训中心11楼会议室(1121室)。

(四)笔试(2022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命题。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与招聘计划的3∶1,不足3∶1的岗位,由学校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线。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成绩于2022年9月19日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笔试内容: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

(五)面试(2022年9月24日-9月25日)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3:1的,由学校划定60分最低控制线。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5日,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地点:兰州文理学院综合实训中心11楼会议室(1121室),具体事宜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通知。

面试内容:教学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岗位代码为2022006、2022010、2022011、2022013、2022014、2022015的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

教学能力测试:教学内容充实、教学思路清晰、教学方法得当、教案规范、板书工整,专业素质考核等;综合素质测试:政治思想素养、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并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其中音乐、舞蹈等方向总成绩=笔试成绩×60%+[(教学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70%+专业技能测试×30%]×40%。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注:不足笔试、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或面试环节低于60分,直接取消招考资格。

(七)体检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学校统一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体检时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兰州文理学院安排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

学校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如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备案

对公示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审批和聘用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审批聘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兰州市城关区疫情防控提示。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入场核验,即扫“小兰帮办”,查核酸测温(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须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

4.应试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8237813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8685184

兰州文理学院

2022年8月25日

附件:

1.兰州文理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列表.xls

2.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