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余姚市卫生监督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2-08-25 17:16:44

余姚市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职数

具体要求

1

余姚市卫生监督所(内勤岗1)

1

1、余姚户籍(建议居住地在城区四街道);

2、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2

余姚市卫生监督所(内勤岗2)

1

1、余姚户籍(建议居住地在低塘、朗霞等姚北方向);

2、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纪律观念强;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余姚市卫生监督所301办公室(余姚市舜水南路115号)。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各岗位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在5人及以下时,则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各岗位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规定予以递补体检、考察。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他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性质为余姚市卫生监督所编外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相关手续。

5.本次考试,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面试合格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6.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招聘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7.学历、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8月25日。

8.本公告由余姚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62682591。

余姚市卫生监督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