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黄冈市团风县农业技术服务招聘公告

来源:团风县人民政府 2022-08-22 13:16:22

2022年团风县农业技术服务“以钱养事”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团风县农业技术服务需求,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委托县人事考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农业技术服务“以钱养事”人员,现将招聘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9名农业技术服务“以钱养事”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团风县农业技术服务 “以钱养事”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在乡镇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相关工作。

(三)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工作,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工作纪律,适应相应岗位工作需要。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6.满足《2022年团风县农业技术服务“以钱养事”人员招聘岗位表》所需条件,需在所招聘岗位服务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未毕业学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将在团风县政府网、团风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后续面试、体检、拟聘等相关环节发布,将按照招考程序依次通过上述网站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逾期不予登记。

2.报名方式:在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035)下载并按要求填写《2022年团风县农业技术服务“以钱养事”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登记照等扫描件。

3.有关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参加招聘。报名人员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证件、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参加招聘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农业农村局政工股牵头同种植业股、畜牧兽医股、农机股进行,并贯穿于竞聘全过程。初审结果以电话形式告知报考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至8月30日。

1.关于时间要求。各岗位年龄要求见《2022年团风县农业技术服务“以钱养事”人员招聘岗位表》,年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2年7月30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2年7月30日。

2.关于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以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为准。

3.缴费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等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50元,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8:00至8月30日18:00,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9月1日8:00至面试当天上午9:00,登录人才网,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035),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双面),以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委托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及农业(种植、畜牧、农机)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以基础知识和实用技能为主,笔试成绩100分(卷面分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步环节。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约8分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该岗位无人报考,则从愿意服从调剂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调剂1:3的人员进入面试。不足3人报考的,按照岗位代码顺序,再次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从愿意服从调剂的人员中调剂到1:3的人员进入面试。调剂后仍然不足的岗位,最低按1: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法。成绩相同的,有招录岗位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六)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对拟聘人员的各项条件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在团风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递补

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出现不予聘用情况;招聘入职后试用期不合格;1年内离岗(含离职、辞退)等情形的,则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出现递补人数不足的,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3.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根据“以钱养事”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县综改办备案。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乡镇“以钱养事”新进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上岗后年终考核合格的,下一年度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下年度不再聘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主管部门要求在指定乡镇岗位服务或不能达到服务时间要求的;

(2)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的;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

五、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严格按照《2022年团风县农业技术服务“以钱养事”人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的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各个环节的有关通知公告,均通过团风县政府网发布。特殊情况通过短信、电话等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团风县政府网公告并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不能及时联系到本人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名咨询电话:0713—6019178、0713-6158110。

团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2022年团风县农业技术服务以钱养事人员招聘岗位表(1).xlsx

附件2 :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2年团风县农业技术服务“以钱养事”人员招聘疫情防控须知(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