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35人公告

来源: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2022-08-22 13:09:43

2022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经新巴尔虎左旗委编委会、新巴尔虎左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数量

计划引进专业人才共35名,具体岗位需求见《2022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二、引进原则

坚持事业为重、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及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符合下列学历(学位)、职称条件之一:

1.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用人单位引进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取得与学历相应的学位,符合用人单位引进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4.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具体要求见《2022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本次引进所有岗位均不允许以第二学位报考。

(三)年龄条件及其他: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全日制普通专科和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职称和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6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1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由所在党支部(或党委)开具证明,标明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党支部(或党委)盖章;

3.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标明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名称及从事年限。同时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要求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单位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引进人才信息

引进人才公告等相关信息均在新巴尔虎左旗政府网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nmrsrc.ikaowu.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时至2022年8月28日18时,节假日可正常报名。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填写报考信息,通过报考信息生成《2022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3)取得毕业证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名人员须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科研成果等相应证书原件的扫描件,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党员证明、工作证明、劳务合同等)。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4.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引进资格的,责任自负。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别提醒: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整个引才过程中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22日9时至2022年8月30日18时。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在应聘人员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1日内完成。对符合引才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

2.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参加引才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

3.报名时间截止后(2022年8月28日18时),已报名考生报名申请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务必注意。

五、人岗相适评估

(一)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数量比例超过10:1的,视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及内容,由旗引才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按3:1的人数进入评估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评估认定总成绩。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1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

(二)人岗相适评估由旗引才办组织实施。人岗相适评估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旗委组织部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实施方案,集中组织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评估,评估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即6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拟引进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及内容,由旗引才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报考党校教师岗位、卫生系统岗位的只进行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即6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拟引进人选。

(三)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结构化面试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蒙古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语言作答。报考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结构化面试试题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人岗相适评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人岗相适评估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xzq.gov.cn/)、报名网站(http://nmrsrc.ikaowu.com/)、“新左旗政能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通知。

(五)按照每个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考察

旗委组织部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审核通过的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及档案审核,考察程序和内容按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通过新巴尔虎左旗政府网、“新左旗政能量”等媒体对拟引进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对存在影响引进问题经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引进手续,待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报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引进。

九、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从本岗位评估认定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拟引进人员公示期结束后,放弃或被取消引进资格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试用期制度

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办理解聘手续。

十一、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新巴尔虎左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6602256,0470-6601052,0470-6600100。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三、其他事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新巴尔虎左旗政府网、“新左旗政能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可咨询旗引才办。咨询电话:0470-6601052(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2022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022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