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08-18 17:20:38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对象

根据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招聘对象: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4050”失业人员,即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且无一人就业,家庭成员需同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乡(镇)、社(区)机构的相关证明;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

(四)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证》;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六)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七)离校后连续失业6个月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人数:基层执法辅助人员2人(碧安市场监管所1人,半坡市场监管所1人)。

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岗位职责:辅助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完成日常工作,服从基层所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三、聘用时间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薪资待遇及保障

(一)试用期间薪资待遇为1500元/月。一经录用,按照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工资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为22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五险部分)。

(二)聘用人员病、事假、公休假等请(销)假手续参照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经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招聘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公示: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体检:公示期满,录用人员自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含: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带上就业失业登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残疾证、荣誉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9月2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滨河东路9号(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312室,人事股),咨询电话:0879-3034348。

(三)应聘者请填写《2022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及《诚信承诺书》1份,请在报名时领取。

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