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梅州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丰顺县人民政府 2022-08-01 10:17:47

2022年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了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动文明执法、精细管理,改善县城区市容市貌环境,以及高效率完成文明城市创建、“两美”等各项测评任务,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比,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择优聘用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25名。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丰顺户籍,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后至2004年7月前出生),退役军人、有企业中层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2022年丰顺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表》;

2、学历大专以上,兼驾驶岗位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4、勤劳吃苦,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大局观念、团队精神;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7、有相关工作经验者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曾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时间:2022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值班室,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753-6610982

(二)报名资料:

1、《2022年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本人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签名,不得涂改)。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备C1及以上驾驶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工程机械操作类——装载机)的人员要带齐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3张;

6、有单位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退役军人带齐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要先填写好报名表并贴好相片,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资格初审

由县住建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量化评分,按量化评分高低,初审合格人员中按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经初审合格的将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试

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考核,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C2022003岗位报考者需进行手动挡小汽车驾驶技能实操考核,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安排。

五、体检

体检按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1. 政审

体检合格者将进行政治审核。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通过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和工作表现,可双向选择聘用续签合同。如工作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严重违反工作规定的一律无条件解聘;合同期间,不得随意请假,确需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八、人员性质及管理

本次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的性质为编外用工人员,实行临时工制,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临聘人员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员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需要户外执勤巡逻,工作时间分早、中、晚班轮班制,报考者需具备较强承受能力。

九、工资待遇

1、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月薪制,每月劳动报酬根据实际出勤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算考核发放;

2、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的社会保险,并负责缴纳用人单位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包含在工资中,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

3、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辞工、被辞退或到龄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停止发放工资,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名者在报名前7天内无到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31日

附件1:《2022年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2年丰顺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