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1人公告(二)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7-30 09:55:50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二)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2021年-2025年)》文件精神,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39个单位,拟招聘111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5.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普通教师岗位:要求2020-2022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北京生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京生源毕业生。
 
  2.乡村特岗教师岗位:要求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范围:包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和2021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要求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30周岁及以下要求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5周岁及以下要求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教师资格条件
 
  1.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且能正常派遣的毕业生;2021年7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2.非北京生源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且能正常派遣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3.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注: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教人办〔2022〕1号)精神,受本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延期影响的考生,本次招聘可落实“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政策要求。
 
  4.其他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8月8日上午10:00-8月9日中午11:00前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fsrsks.com/),填写报名信息,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随时查看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如因信息填报不全等情况被退回,可在8月10日15:00前根据退回原因修改信息再次提交,过时视为自愿放弃。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的考生请个人登录(注册)“钉钉”软件,并用“钉钉”软件扫描附件的二维码,按照要求填写考核确认单,于8月10日17:00前完成考核确认。
 
  注意:在房山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审核通过且用“钉钉”软件完成考核确认的报考者,视为报名成功。
 
  后续各项招聘工作的时间、地点、形式等相关具体事宜房山区教委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二)笔试
 
  笔试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公告。笔试按应聘岗位类别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本次招考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准备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以下顺序编号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另行通知):
 
  1.房山区教委2022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集体户口的须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
 
  4.应届毕业生提交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单电子照片;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电子照片,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电子照片;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
 
  5.教师资格方面,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
 
  ⑵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
 
  ⑶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电子照片;
 
  ⑷仅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全部笔试科目的,提交有效期内全部笔试科目合格证明的截图;
 
  6.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照片;
 
  7.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电子照片。
 
  (四)业务考核和面试安排
 
  业务考核和面试的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业务考核和面试的总成绩为100分。
 
  (五)确定考察及体检人员
 
  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根据总成绩的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60%。
 
  考察和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档案需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根据本岗位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顺延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如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无故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需要说明的情况
 
  1.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北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3年。非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6年。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4.幼儿园岗位先由区教委统一招聘,暂不确定具体招聘单位。待2022年学前生源统计完成后,公布各幼儿园拟招聘的岗位数量,届时将向本岗位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供双向选择和调剂机会。
 
  (八)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⑵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
 
  ⑶非京生源毕业生及非京籍留学归国人员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⑷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⑸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⑹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⑺上岗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
 
  ⑻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⑽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2.应聘人员务必在钉钉考核确认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
 
  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举行的公告》,受当前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影响,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可先行参加本次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后,准予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将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附件1.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附件2.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附件3.钉钉二维码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