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特别聘员公告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7-27 14:48:47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招聘特别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特别聘员。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管理方面高级坐班专家1名,代表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入驻东莞市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具体岗位职责任务如下:

1.接受市应急管理局的调派,根据工作需要参与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应急演练、调研交流、突发事件处置和事故调查等活动;

2.参与园区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

3.参与园区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专题调研,为改善园区安全生产条件、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措施;

4.参加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提出隐患治理整改建议;

5.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验收、园区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的安全评估、安全检测、应急预案制定提供技术支持;

6.参与园区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原因分析,辅助指挥决策,提出应急处置方法和整改措施建议,并提供技术支持;

7.参与园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划、科技、标准、信息化等项目论证,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材的编写,以及相关咨询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化学工程方面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且有不少于15年在企业从事化工行业安全管理的经历,有政府部门或大型石化园区坐班服务经验及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经验为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驻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专家工作,并接受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

(3)年龄在60周岁以下;

(4)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表达能力好。

2. 报名方法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3. 报名时间

2022年07月27日至08月10日。

4. 报名路径

请将报名资料发送到229715502@qq.com电子邮箱。                           

5.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特别聘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Word文档及签名PDF文档各一份;

(2)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簿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扫描件;

(5)长期从事与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所在单位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6)相关职称证书、资格证的扫描件;

(7)个人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

(二)资格审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件回复报名人员。

(三)聘用考核

考核以“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考察环节。具体面试形式待定。

1.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限时每人15分钟。面试考官由市应急管理局领导、有关专家合计5人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前5名入围接受综合评审。

2.考察

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领导、专家,组成5人综合评审组,对招聘对象资质条件、能力素质进行考察,遴选1名招聘对象作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市应急管理局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人员递补

在综合评审和体检等过程中,如遇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由市应急管理局研究是否按名次顺序进行递补,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规定进行人员递补。

(八)结果备案

在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及注意事项

1.特别聘员待遇为60万元人民币/年,薪酬构成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东人发〔2017〕3号)执行。

2.有关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咨询电话:0769-22212692;联系人:张小姐。

附件1: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特别聘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docx

附件3: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招聘特别聘员岗位表.docx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