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版头部分考点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22-07-26 15:08:01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个部分。页码位于版心外。


  版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以及公文首页第一条红色分割线。


  一、份号


  【标准条款】


  份号指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格式》规定,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


  【标准条款】


  密级和保密期限指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格式》规定,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条款考点延伸】


  秘密公文,是指含有一般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或团体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公文。


  机密公文,是指含有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国家或团体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文。


  绝密公文,是指含有最重要的秘密,或者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绝对地将知情人限定在极小范围内,泄露会使国家或团体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公文。


  三、紧急程度


  【标准条款】


  紧急程度指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格式》规定,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条款考点延伸】


  加急件,是指内容重要、紧急而需要优先传递处理的文件。


  特急件,是指内容非常重要并特别紧急,需立即优先迅速传递处理的文件。


  四、发文机关标志


  【标准条款】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格式》规定,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 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五、发文字号


  【标准条款】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格式》规定,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六、签发人


  【标准条款】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格式》规定,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牛刀小试】


  关于公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单选):


  A.所有公文都需标注份号


  B.应同时使用两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C.秘密公文是涉密程度最高的公文


  D.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解析】D。份号是指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故A不正确。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故B不正确。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由高到低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绝密公文是涉密程度最高的公文。故C不正确。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故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