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黔南州荔波县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方案

来源:荔波县人民政府 2022-07-09 10:08:24

荔波县总工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方案

 

为夯实我县工会组织和工作基础,扩大工会工作服务覆盖面,根据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号)、《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补充意见》(黔工总字〔2020〕39号)精神,以及州、县总工会、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县工会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荔波县总工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专职社会化工作者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荔波县总工会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7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7月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会工作经验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1年7月以后出生);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处理及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4.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5.聘用后,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安排;

6.具备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者;

2.曾被开除党、团籍以及被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会社会化工作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8日18:00。

(二)报名所需提交材料:《荔波县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近半年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两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下载《荔波县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采取邮件投递报名方式将报名表格和相关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lbxzgh@126.com)。

(四)资格审查

由荔波县总工会抽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环节,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荔波县总工会研究决定是否予以调整或减少招聘人数。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工会工作者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工会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

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1.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具有工会社会工作经验的考生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如总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都没有工会社会工作经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一)体检、考察与公示

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通过体检对象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荔波县总工会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政审。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荔波县总工会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论,由荔波县总工会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人员进行聘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获得用人单位和荔波县总工会认可方可正式聘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薪酬待遇

根据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及县总工会研究确定的薪酬待遇等事项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libo.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因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方案》解释权属荔波县总工会。

附件:荔波县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荔波县总工会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