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07-04 09:55:49

2022年湖州南太湖新区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南太湖新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招聘部门、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务、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湖州市区范围内(三县两区)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22年7月10日);

4.学历要求中专或高中及以上;

5.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无不良行车记录,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服务意识;

8.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至2022年7月10日16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符合多岗位条件的,不得兼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11日16时。

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具体解释。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3.考核

考核具体形式、日期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工作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6.公示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由于现在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考试方式、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572-2702160/2702168

附件: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