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15人方案

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2-06-21 17:34:52

天津市河东区202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方案

 

为吸纳高层次教育专业人才,提升河东教育发展水平,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河东区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教育人才1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教师15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报名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等。

6.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7.报考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教师岗位人员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

8.具有天津市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2022年6月21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9:00至2022年7月1日(星期五)17:00

报名网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前,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打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参加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下一环节。经笔试、面试、体检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用人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2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2年6月27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试讲两部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结构化面谈和试讲各占50%计算),结构化面谈和试讲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考核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3.面试考核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总成绩的发布: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人员可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工作由河东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考试要求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政策咨询电话:022-24150712

监督电话:022-24120332

(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天津市河东区202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