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科研院(省卫星中心)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告

来源: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2-06-20 10:53:04

四川省国土科研院(省卫星中心)公开招聘四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同意,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往届毕业生及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等证明文件,并确保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国外、境外人员报考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具体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4日—7月8日,为期5天。

(二)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邮箱:scgtghy@163.com。

2.报名需提交《应聘报名表》《应聘信息登记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

3.报名者尽可能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术论文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4.开考比例为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若低于3:1比例,我院将适时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取消或调整招聘公告。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到个人,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面试

(一)面试由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三)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四)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六、体检及递补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体检由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复检和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对进入考察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人事档案审核、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在职人员在考察前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因考察不合格或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专栏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贾老师 028—87768738

监督电话:王老师 028—87780116

附件:1.应聘报名表

2.应聘信息登记表        

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