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招聘财务人员(劳务派遣)公告

来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2-06-16 09:15:0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劳务派遣)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学校非编(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省属大学。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共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非编用人,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1日。报名者需填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填好的表格及个人详细简历发送至E-mail:yy@hdu.edu.cn。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后,考试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在报到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如实填写,或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者,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73883;

邮箱:yy@hdu.edu.cn;

学校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邮编:310018)。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财处地方研究院财务科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