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妇女联合会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2人公告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2022-06-15 10:47:36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妇女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岗位 职责

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能力要求

行政辅助

负责妇女儿童服务及相关工作

1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擅长写作、新闻采编、摄影及平面设计软件工具运用,有活动策划经验,有较好的语言表述能力,工作认真严谨,有团结协作精神。在新媒体行业有相关经验优先。

驾驶及设备维护

负责驾驶及各种办公设备维护相关工作

1

35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有5年以上驾龄,熟悉计算机及各种办公设备、软件操作等,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有相关经验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在泸州市妇女联合会组织联络部(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414号)。
3.报名材料及要求:应聘者需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带至报名现场,并同时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标题统一按照“岗位名称+姓名”格式编写;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必须件)、毕业证(必须件)、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需提供本人2寸证件照、全身生活照各一张。
(二)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即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至2022年6月20日)。
(三)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用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四)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五)政审。进入政审阶段的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政审,递补最多不得超过2次。
(六)聘用。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有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有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有效证明,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疫苗接种信息。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二)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妇女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用合同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三)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泸州市妇女联合会组织联络部,张岚,3191412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