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招聘2人公告

来源: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2022-06-10 17:39:21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招聘中药(民族药)检验所工作人员

 

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药(民族药)检验所工作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

(二)年龄35岁以下;

(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和记录;

(四)具有较高职业操守,服从安排,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写作能力、综合业务能力、执行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吃苦耐劳,能够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三、任职要求                                           

(一)检验员A:1人

1、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2、专业要求:中药学、分析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等相关专业;

3、其他要求:具有独立分析、检索、查阅国内外文献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及团队合作能力,具有药品研发、质量分析等相关工作经历,须能熟练使用液质、气质等分析仪器,发表过SCI论文者优先考虑。

(二)检验员B:1人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专业要求:分析化学、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或背景;

3、其他要求:英语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及团队合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实际工作能力特别突出的成熟人才,或能熟练使用液相、气相、液质、气质、ICP-MS等分析仪器者优先考虑。

四、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人员,一经录用将与成都人才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工资待遇按照本院同等条件人员执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三)我单位统一组织录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只接受网络报名。应聘者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简历至:scsyrsk@163.com。

(二)邮件标题请注明:“**学校+**专业+**(姓名)+应聘部门、岗位”字样。

(三)应聘者应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院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招聘期间,本院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

联系电话:028-65189012

邮    箱:scsyrsk@163.com

联 系 人:李斓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