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鹤壁市淇县选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淇县人民政府 2022-06-06 11:58:29

淇县2022年公开选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促进淇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纪检监察系统选拔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淇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36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或具有助理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助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之一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拔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5.已享受减县补乡政策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本次引进将严格执行河南省及淇县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6月10日(共5天)。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淇水路北段路西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392—7220524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在线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本人填写《淇县2022年公开选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政府网自行下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实际招聘数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考察对象。如出现考察程序最后一名应试者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共同确定为拟考察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拟考察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因本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递补。

三、公示、试用和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拔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拟选拔人员进入纪检监察系统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纪检监察系统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生须知

1.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均为绿码且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2.健康码和场所码均为绿码,但行程码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标有*号城市的考生须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的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带齐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

4.考生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5.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避免人员聚集。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2.不能提供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行程码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标有*号城市且不能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

4.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触者);

5.考前14天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仍在隔离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尚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9.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三)温馨提示

1.考生在面试前原则上不参加大型聚会,非必要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需均为绿码)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8.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本须知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

1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当前的疫情防控政策和淇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附件:淇县2022年公开选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淇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