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2022-06-01 08:56:28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关于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位老师:
按照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要求,现面向2022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发范围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范围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具体参照(国科发资〔2020〕132号)文件;
2.省级科技计划包括: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省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扶持项目;
3.其他到账经费超过30万元的项目。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助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2022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本科),应取得学位证和毕业证,在校期间无违纪等问题;
3.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一线岗位工作;
4.录用后在校工作至少6个月以上。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2日。
2.报名材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1)
3.组织方式:采取导师、科研助理双向选择制度。各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报名参与招聘工作的科研助理进行导师遴选,经双向选择后,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情况表》(附件2)并上报至科技处备案。
四、管理要求
1.针对科研助理实行动态管理计划,由导师负责安排科研助理日常工作,每月须将日常工作情况形成动态动作报告,由科研助理本人、导师、及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汇总后于每月月底前报送到科技处;
2.导师应向科研助理每月支付不低于大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工资,并将每月的财务支付凭证留存,以备学校及上级部门核查。
五、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负责人将附件1、2电子版于2022年6月2日17点前发给我或发送邮箱:dkyyzb3104@163.com纸质版材料(附件1、2)、科研助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送到动科院3104。

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