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保山昌宁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调教师20人公告

来源:昌宁县人民政府部门公开目录 2022-05-25 09:28:36

2022年昌宁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全面加强全县中小学教科研训工作,加快推进昌宁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昌宁县委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昌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昌发〔2022〕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昌宁县教师发展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昌机编复〔2022〕5号)要求,经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县中小学校选调20名教师充实到教师发展中心,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按需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

昌宁县2022年5月底前在编且符合调动条件的基础教育学校教师。

三、选调岗位

2022年教师发展中心选调教师岗位20个。其中高中语文、物理、历史教研员各1个;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研员各1个;小学语文、英语、科学教研员各1个,小学数学教研员2个;中学地理教研员1个,中学生物教研员1个;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1个,中小学信息技术教研员1个,中小学体育教研员1个;中小学艺术教育教研员1个;特殊教育教研员1个。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品格过硬,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在编制内任教年限满6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计算至2022年6月)。其中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教教师、西部志愿者支教教师服务期不计算在内,从招聘为正式在编人员之月起算任教年限。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及工作能力。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长期下乡、驻村、出差生活工作环境。

(五)持有与报岗学段匹配的教师资格证。

(六)愿意承担专业技术职称高评低聘风险。

(七)须承诺三年内个人不得申请调往本县教体系统外的其它事业单位。

(八)教学质量突出,近三年所任学科教学成绩综合位次在全县前40%以内。无统测成绩的所在学校综合成绩排位在全县前50%以内。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调对象:一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二是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三是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四是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五是其他原因不宜选调的。

五、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上午8:00—2022年6月2日下午5:30(正常工作日);报名地点: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人:辉奕希;联系电话:0875—7130700。报名时须提交选调申请表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学校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由选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选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近三年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技能大赛(现场)中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省级奖励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测评。(1)笔试:由考察测评领导小组命题制卷,并组织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长2个小时,卷面满分100分,折算成绩80分。笔试时间:2022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暂定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2)考核:参加笔试人员按照下列细则进行考核打分:2016年以来获得县处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的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标兵每次县处级记3分、厅局级记5分、省部级记7分、国家级记9分(当年内同一表彰项目不重复累加,按最高级别记分)。近三年在课堂教学技能大赛(现场)中非免笔试人员获县级二、三等奖的每次记3分、市级三等奖的每次记5分。近三年履职考核合格每年记1分、优秀每年记2分:具有法人学校校长任职经历的记6分、具有法人学校教学副校长任职经历的记4分、具有教科室主任、教务主任、年级组长和其它一级班子任职经历的记3分。考核满分为20分(超过部分为无效分数)。综合成绩=笔试折算成绩+考核得分。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范围及任何参考用书。

(三)面试。(1)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人员及综合成绩高于最低控分线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符合面试条件人数与岗位数相等的可等额进行面试。面试由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组织专家进行。(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现场测试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3)面试时间:2022年6月13日上午9:00—17:00;面试地点:暂定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

(四)考察。(1)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根据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合格人数确定考察对象。(2)民主测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部分股室长、机关干部职工代表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教职工代表组成考察测评小组,围绕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廉洁意识、人岗相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用民主测评方式进行。民主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85分。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的,空缺岗位按考察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六)进行公示。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教育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考察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七)报送审批。拟聘人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批。

(八)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六、纪律监督

(一)选调考察测评领导小组在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违规违纪的,应立即取消考察测评领导小组成员资格。

(二)参加选调人员违规违纪或其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选调结果客观公正的,视情况取消涉及人员选调资格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他当事人进行问责处理。

(三)县教体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选调工作中,必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对跑要岗位、扰乱秩序、混淆视听、传播不实信息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进行严肃查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2:昌宁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