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浙江湖州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8人公告

来源:南浔人力资源网 2022-05-25 09:07:19

2022年上半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根据《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暂行办法》(浔编外联办〔2018〕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上半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推出招聘岗位36个,招聘人数3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2022年上半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相关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一般要求18至35周岁(1986年5月24日至2004年5月24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按招聘单位要求确定;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湖州市本级(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户口(以2022年5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单位另有要求的按招聘单位要求确定;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应聘;

2、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原则,参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岗位。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本次招聘涉及到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5月24日。

(九)社会人员须于2022年5月24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5月24日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执(职)业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5月24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应聘环节。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上午9:00至2022年6月1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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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本人所填信息以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即为资格审核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4、已是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报名须征得现用人单位书面同意。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26日9:00至2022年6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具体解释。

3、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请考生关注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index.html)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招聘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权。

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谈及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对本单位的所有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谈,面谈评分均采取百分制,其中面谈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谈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面谈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谈结束后,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谈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index.html)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2)户口簿(或印有户主和本人信息的户口簿页面);(3)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谈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面试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从面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index.html)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中驾驶员岗位面试环节采取驾驶技能考核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谈成绩×30%+面试(技能考核)成绩×70% 。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4、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面试、体检、考察等阶段放弃或经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index.html)公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应聘人员应聘过程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聘用的编外人员统一与湖州南浔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各招聘单位。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3020768(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0572-3023236(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