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校医院招聘护士公告

来源: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 2022-05-18 14:01:41

黑龙江大学校医院公开招聘护士(人事派遣)公告

 

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黑龙江大学校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人事派遣),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www.hlj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护士

(二)招聘名额:2人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常规应用软件的使用。

(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专,专业为护理学。

(六)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七)具有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八)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5月31日16:00。

2、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 2003253@hlj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人事派遣+报考岗位+姓名”。

咨询电话:0451-86609565(李老师)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1);

(2)《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政审表》(附件2);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大专的毕业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人事派遣+报考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6月2日17:00。

2、审核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核评估,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要求中的第3点“报名提交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政审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5、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6、经现场确认、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3)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网站(http://hr.hlju.edu.cn)公示3天。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学校审批

根据考核、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批。

(八)公示

学校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确定聘用人员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享受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到黑龙江大学工作, 工作期间一直按照“人事派遣”方式进行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待遇按照学校《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黑龙江大学不解决应聘人员户口、住房、家属及子女安排等问题。

3、聘期内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回派遣公司。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派遣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管理。

(三)材料与信息核实

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录取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1、公示期满后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7月30日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6609903 桂老师、左老师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