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青岛市市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5720人公告

来源: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5-17 13:10:26

青岛市市北区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定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促进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群体就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招聘市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职责
 
  (一)根据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安排,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包括疫情防控、劳动保障、就业人才、应急管理、综合治理、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完成街道办事处、社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
 
  三、招聘计划
 
  市北区招聘公益性岗位数量详情见各街道办事处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
 
  安置对象为市北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中,零就业家庭是指青岛市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需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社中心进行零就业家庭认定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作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五、招聘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服从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街道、社区工作,群众基础好,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三)掌握街道社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能够使用智能手机软件,能够满足街道社区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需求。
 
  六、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100元(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七、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流程规范上岗。
 
  (一)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登录市北政务网(www.qingdaoshibei.gov.cn),进入“通知公告”版块,点击“市北区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在公告最下方下载《市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主页、个人单页、索引页)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dcxhr@126.com。
 
  报名咨询电话:0532—58260797、58260796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17:00。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主页、个人单页、索引页)及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现场填写《市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附件2)(也可提前下载打印)到青岛市(市北)灵活务工市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7日,下午13:30--17:00;
 
  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北)灵活务工市场(市北区沈阳路46号)。
 
  报名咨询电话:0532--58260797、58260796
 
  报名结束后,由街道办事处会同街道人社中心对报名人员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大龄失业人员信息进行资格核实。
 
  (二)民主评议
 
  街道办事处成立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小组。通过人员资格审查进入民主评议范围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数量情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面试或评选的形式开展评议。
 
  (三)审核公示
 
  民主评议后,各街道办事处将人员名单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四)区级审批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将拟上岗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五)协议签订
 
  审批备案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上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
 
  (六)岗前培训
 
  对上岗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主要包括通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按照岗位实际情况开展。
 
  (七)安排上岗
 
  按照相关要求上岗,实行全日制用工或者按工作职责定量考核。具体工作岗位、职责由街道办事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信息通过政府网站、街道办事处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可对有关工作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城镇公益性岗位实施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附件1:各街道办事处岗位信息表
 
  附件2:市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
 
  青岛市市北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