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人公告

来源: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05-17 09:32:45

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经中共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射编办函﹝2022﹞124号)同意,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兴桥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财务财会工作人员 2名

社会治理局工作人员 1名

项目代办员    1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射阳县户籍或者常住射阳人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正常在乡镇工作;

(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射阳县兴桥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

(四)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西二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射阳县幸福大道3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二:《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3)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数。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报名日期截止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3.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且尚未离职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项目代办员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 笔 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到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于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和扫描场所码。“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37.3℃,无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面 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参加考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兴桥镇人民政府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兴桥镇人民政府工作。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劳动合同签订后,本次招聘全部结束,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项目代办员岗位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18961968950 (兴桥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县人力资源公司)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回避,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附件一:《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二:《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