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县慈善总会招聘政府购买民政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公告

来源:红河县人民政府 2022-05-13 16:35:02

红河县慈善总会关于招聘政府购买民政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40号)精神,红河县慈善总会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已经上岗,并在各自的岗位积极工作,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由于民政局文秘、民政局后勤、阿扎河乡敬老院工作人员三个岗位人员空缺,经红河县慈善总会研究,决定再面向社会公开应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

(一)红河县民政文秘人员1名

岗位要求:①本地户籍,身体健康;②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曾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半年以上者可适当放宽);③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有效证件为依据);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综合表达能力;⑤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工资待遇:①试用期1个月,工资2500元;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3000元;③单位负责只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二)红河县民政局后勤人员1名

岗位要求:①本地户籍,身体健康;②年龄在30周岁—50周岁;③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以有效证件为依据);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综合表达能力。⑤熟悉水、电线路维修,持机动车驾驶证。

工资待遇:①试用期1个月,工资2500元;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3000元;③单位负责只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三)红河县社会救助服务人员1名(阿扎河乡敬老院未开展工作,故将岗位做出调整)

岗位要求:①本地户籍,身体健康;②年龄在18周岁—45周岁(曾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半年以上者可适当放宽);③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有效证件为依据);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综合表达能力;⑤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工资待遇:①试用期1个月,工资2500元;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3000元;③单位负责只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二、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报名资格: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五)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六)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确定初选人员(以红河县慈善总会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再经过面试、体检、培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持证上岗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人员报名地点为红河县慈善总会(县民政局二楼养老服务股)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红河县慈善总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民政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报名表》(附近期5分彩色相片一张,蓝色底板)。

2.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它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若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招聘人员由红河县慈善总会初审,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四)面试或组织考察:凡通过资格审核并确定为初选人选的人员(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参加慈善总会组织的面试或者由县慈善总会对报名人员组织考察,最终择优录用(具体以哪种方式录用待定)。

(五)体检:体检医疗机构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体检项目为常规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慈善总会报经县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录用及管理

按县慈善总会出台的管理办法,对日常工作和年内绩效进行具体考核。聘期为一年一定,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自然终止。

五、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红河县慈善总会

联系人:谢福电话:4621220

红河县慈善总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红河县慈善总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民政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