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绍兴诸暨市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来源:诸暨市人民政府-人力社保局 2022-05-11 17:31:56

诸暨市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实行全市统一招聘、统筹分配,暨阳、陶朱、浣东、大唐、暨南五个街道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10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并安心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独立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诸暨市户籍(含原籍)。

上述人员中,属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户籍等时间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5月17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相对不起诉)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5.现役军人;

6.已在暨阳、陶朱、浣东、大唐、暨南五个街道工作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7.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8.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注册报名和资格初审

注册报名时间:2022年5月17日9时—5月19日15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17日9时—5月19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相应职位报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职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持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或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注册报名后,经资格初审、复审通过,可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面试成绩在合格分以上的,可直接进入体检环节(符合免笔试条件但选择参加笔试的人员除外)。

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总人数(含免笔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300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特别注意,在填报报考信息时,固定电话请填写本人11位手机号码;申请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在简历中应注明免笔试的相关信息(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级及取得时间、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学历等)。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855/index.html)查看准考证打印公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政热点、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自然常识、科技常识等内容;专业知识具体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查看笔试公告。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共200名)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免笔试人员提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通过人数确定其余名额,其余名额具体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招聘职位条件相应的学历证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粘贴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退役军人证、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加权前)。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较多,将采用多组加权平均后计算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附加分(免笔试人员除外):

1.专业加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专科阶段为非社会工作专业的专升本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加1.5分;持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加3分。社会工作专业条件的资格审核,参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为“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学位)的认定办法执行。

2.经历加分: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加1分;退役军人加1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再加2分)。

专业加分取高值,不累加;经历加分可累加。附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

(六)体检、考察

按拟招聘人数1:1.3的比例(共130名)确定体检对象(免笔试的面试合格人员直接列入体检对象,其余名额人选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最后一名同分,按照先附加分、后面试成绩、再笔试成绩的原则确定。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共100名)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对象(免笔试人员直接列入,其余名额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分免笔试人员和其他人员两类,根据免笔试人员拟聘用数分别确定各街道两类人员具体招聘计划数,并在择岗前公布。免笔试的拟聘用对象根据面试成绩(其他人员根据总成绩)高低,分别依次在招聘计划数内选择受聘街道。放弃择岗机会的,同时失去递补资格。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现场资格复审时,非全日制学历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如果发现并经确认恶意注册报名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纳入我市人事考试诚信黑名单。

3.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一年内有效(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算)。若出现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以及五个街道原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放弃递补机会或一年有效期内(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算)未获得递补机会的,递补资格自动失效。

4.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参加考试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具体防疫要求详见有关公告。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机关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7.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855/index.html)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各招聘单位。

 

序号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1

暨阳街道

87966122

2

陶朱街道

87215880

3

浣东街道

89096630

4

大唐街道

89087067

5

暨南街道

87596032

6

民政局

87012469

7

人社局

87261023(考试和报名技术咨询)

中共诸暨市委组织部

诸暨市民政局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