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淄博高青县常家镇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19人公告

来源: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2-05-11 14:31:27

2022年高青县常家镇公开招聘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高青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字[2022]8号)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乡村公益性岗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1、户籍为常家镇城镇区域(常兴村、大张社区、大庄李村)。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3、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且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1、户籍为常家镇。2、主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我县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二)热心群众工作,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三)本人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三、招聘岗位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1.乡村振兴生态公益性岗位11个:主要负责协助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居卫生及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等。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

1.新时代文明实践管理员2个:主要从事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运行管理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2.公共服务类综合岗4个:主要从事镇政府各科室文件整理、后勤保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3.便民服务类岗位2个:主要在镇便民服务大厅负责帮办代办、信息咨询、意见受理,政策宣传、社情民意收集、档案整理、卫生保洁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常家镇便民服务大厅

3、报名要求: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参加报名。

(二)民主评议

城镇、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村召开由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镇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位聘用

通过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岗位设置750元/月,按月发放。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城镇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按照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2年高青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聘用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由所在业务单位每月对城镇公益性岗位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与岗位补贴挂钩。

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不在安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