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泉州惠安县禁毒网格员招聘公告

来源:惠安人才网 2022-05-10 18:54:20

关于招聘2022年惠安县禁毒网格员的公告

 

为加强社区禁毒工作,提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控成效,经研究,决定组织2022年惠安县禁毒网格员(以下简称网格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计划、人数

招聘4名禁毒网格员。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形象较好;

7.有一定法律知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8.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村(社区)综治协管员、流口协管员、复退军人等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②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④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⑤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⑥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⑦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⑧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⑨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⑩记入我县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期内的人员;⑪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工作地点

招聘人数

学历

户籍要求

备注

禁毒网格员

县综治中心

4

本科及以上学历

需惠安县本地户籍;非本县户籍的,需保证至少工作两年以上方可聘用。

因工作需要,居住地原则上应系县城或周边镇。

以下两类人员视为符合惠安县户籍条件要求:(1)2022年5月11日前常住户口在惠安的报考人员;(2)2022年5月11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证》,且居住证居住地住址在福建省惠安县内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22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安人才网(http://www.huianrencaiwang.com)的“考试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照片或扫描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考生本人签字并加摁手印后以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5月17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22年5月11日9:00至2022年5月19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并成功后,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准考证下载及打印(请关注惠安人才网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于考试前14天登陆“闽政通APP”通过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按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二)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用工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自行准备)、法律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网格服务管理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合格线将统一划定,与笔试原始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下一环节。

2.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1)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3.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惠安人才网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4.考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资格复核

1.面试或体检前,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如有影响招聘程序,即刻取消入职资格。

2.进入体检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按该岗位合格线上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复核请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个人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

(3)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4)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

(5)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

(五)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者,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办理入职

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四、聘用及待遇

(一)管理

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本次招聘人员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合同,由用工单位对网格员日常工作进行管理考核,合同期2年。网格员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继续聘用。

(二)待遇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网格员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和县级综治网格员同等待遇,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解聘人员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本次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县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具有以下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2年:(1)通过资格复核并入围体检后弃权的、或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2)进入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

被核准聘用为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2年。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原则上保留6个月,后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惠安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下方电话进行咨询:0595-87392792(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惠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doc

中共惠安县委政法委员会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