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淄博高青县芦湖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87人公告

来源: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2-05-09 09:49:40

2022年高青县芦湖街道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高青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字[2022]8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6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27个,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合并招聘岗位10个:

1.公共管理类(2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专管员,主要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运行管理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2.社会事业类(3个):劳动保障协理员,主要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芦湖街道赵店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从事劳动保障、扶残助残、退役军人、医疗、民政、帮办代办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3.社会事业类(1个):青少年事务社工,主要在街道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从事开展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4.公共管理类(2个):安全环保协管员,协助做好街道辖区范围内企业、村居安全环保日常监管和资料上报等工作,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5.公共管理类:人居环境巡查员(2个),协助做好街道辖区范围内人居环境的日常巡查,问题整改统计,资料台帐上报等工作,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以上10个招聘岗位实行合并报名,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方面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报名人员通过所在社区(村)民主评议后,街道进行资格初审,报县人社局复核无误后确定岗位聘用人员,并根据个人能力和岗位要求分配到具体岗位工作。

6.城市社区城镇公益性岗位(50个):芦湖社区24个,学府社区14个、千乘社区12个(详情见附件2)。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社会事业类乡村振兴生态公益岗(15个):寨子管区4个、西马管区5个、赵店管区3个、道堂李管区3个(详情见附件1,仅限报名本村岗位),主要负责督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居家卫生、村办公室卫生、村内防火、秸秆禁烧巡逻、防溺水及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力所能及的工作。此岗位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指我县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公共管理类综合岗(12个):耇士孙1个、张道传1个、马家1个、司管1个、魏堡1个、大官1个、苗家1个、石坡1个、寨子1个、丁家1个、王坡2个,主要在各自然村工作。从事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劳动保障、便民服务、隐患摸排、卫生清理、村级矛盾排查和调解、宣传保护土地法律、法规、协助街道管理职责区域内的土地,开展每日巡查,发现擅自占用土地建房、建棚、堆放杂物、硬化地面等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上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详情见附件1,仅限报名本村岗位)。

二、安置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指芦湖街道城镇区域内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芦湖街道辖区内各村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四类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我县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我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我县各级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乡村公益性岗位需户籍在芦湖街道所属村,在本村居住,会使用智能手机、对村情熟悉。

5、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需户籍在芦湖街道城镇区域,初中以上学历,会使用智能手机、电脑及基本办公软件,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9日(星期一)至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城镇公益性岗位合并招聘岗位10个岗位(新时代文明实践专管员2名,劳动保障协理员3名,青少年事务社工1名、安全环保协管员2名、人居环境巡查员2名)到芦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社保窗口报名;其他城乡公益性岗位均在村所属管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报名,通过管区(社区)汇总后向街道申报,每人限报1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要求:带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原件、持证残疾人需携带残疾证、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另外,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先在本社区(村)进行公示(最少3个工作日),报名时带公示照片和本社区(村)出具的公示无异议证明。

(二)民主评议

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村(社区)召开由两委成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严格考察、民主评议、择优聘用相结合的办法,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街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街道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拟聘用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街道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对拟聘用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由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1.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岗位补贴按照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所在村、管区、管理单位根据工作量确定,每月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与岗位补贴挂钩,每月补贴最高不超过750元。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2.城镇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按照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为1700元)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聘用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由所在社区、管理单位每月对城镇公益性岗位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与岗位补贴挂钩。

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不在安置范围。

附件1:2022年芦湖街道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芦湖街道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3: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芦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