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郴州市社会求助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5-07 17:40:33

2022年郴州市社会求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 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2年郴州市社会求助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郴州市社会求助服务中心为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郴州市社会求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二、招聘对象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0届、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如要求在25周岁以下的,即在1996年5月1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郴州市社会求助服务中心提出意见报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

6.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5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件压缩打包以电子文档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zfbzgk2368886@163.com。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邮箱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9日8:30至5月20日18:00。

3.邮箱报名资料清单:

①《2022年郴州市社会求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档,并附手写签名扫描件;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原证,下同);③毕业证和学位证、含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④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含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⑤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扫描件;⑥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电子档。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邮箱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邮箱报名后,由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郴州市社会求助服务中心组织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邮箱报名通过人员。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手写签名的《2022年郴州市社会求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③毕业证和学位证、含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④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含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⑥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背面标注姓名、报考岗位及岗位代码)。

4.注意事项:(1)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和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办法在指定官网另行通知。

(三)笔试

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时间150分钟。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两科,一套试卷。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各占50%。

2.笔试时间及地点。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及排名。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3.体检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研究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并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拟聘用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

五、业务咨询

招聘程序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招聘程序咨询: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2.招聘岗位条件咨询: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0735-2368886、0735-2368066;郴州市社会求助服务中心:0735-2369015。

六、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控制原因导致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3.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招聘工作由郴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368046。

附件1:2022年郴州市社会求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2022年郴州市社会求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