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南昌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20人公告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05-06 18:17:52

南昌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28)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江西省“一流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南昌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政治引领、育人为本、创新驱动、改革攻坚、开放提升、拼争一流”的发展思路,深入实施“人才强校、特色创新、产教融合”三大战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开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1

专职辅导员岗位1

专业技术岗

6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高校工作经历一学年及以上,或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学生骨干一学年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

2

专职辅导员岗位2

专业技术岗

4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本科毕业后具有高校工作经历一学年及以上,或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学生骨干一学年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3

专职辅导员岗位3

专业技术岗

6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高校工作经历一学年及以上,或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学生骨干一学年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

4

专职辅导员岗位4

专业技术岗

4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本科毕业后具有高校工作经历一学年及以上,或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学生骨干一学年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备注:

1.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4.上述所列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班级学生骨干具体为:班级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团组织学生书记、副书记;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有明确指导单位的校级学生社团正副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支委。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10:00起至2022年5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登录

http://zpks.jxrczp.com/index.php/reg/confirm/?examid=1914进行报名,选择其中1个岗位报名(不可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若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的《南昌大学2022年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系统中填写);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硕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人员为国(境)外留学生的,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考生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若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6)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属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请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7)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请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请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和对应的劳动合同(或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05月30日;

(9)兼职辅导员、主要学生骨干证明材料:兼职辅导员及主要学生骨干须为在校在读期间经历,证明材料由其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兼职辅导员证明材料须由学生工作部门出具),必须清楚注明担任的起始、截止年月和担任职务全称;

(10)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于近期(2021年06月以后)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或学号、入党时间、转入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时间等能证明本人为中共党员的必要信息。党费证和党员关系转移介绍信为无效证明材料;

(11)《健康情况承诺书》(见附件)。

4.报考人员应按指定要求如实填写《南昌大学2022年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名期内提交报名材料(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请勿上传)。若因提供的材料不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每名应聘者须在报名期内上传报名材料(只允许上传1次),请应聘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

6.招聘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信息及公告均通过南昌大学人事处网站“校外招聘”栏目予以公示,不通过电话逐一联系,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7.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969126、83969125(学工处)、83969074(人事处)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张老师、钟老师(学工处)、陈老师(人事处)

人事处网址:http://rsc.ncu.edu.cn

四、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考核内容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有关内容、高校辅导员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自备考试用具。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记为“合格”,方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闱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个环节)。如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及语言表达、临场反应、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及成绩等有关事项将另行在学校人事处官网上公告。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报考人员需自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进入考点前需提供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并将进行体温测量,入昌人员需根据江西最新防疫政策按所属市(区)风险等级提供对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体温高于37.3℃人员予以劝返。

五、资格审查

进入结构化面试的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材料。证书和证件类材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证明及其他类材料原件和所有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络畅通,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指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成绩需为合格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一并进入下一个环节。

资格审查将在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将适时在南昌大学人事处网站“校外招聘”栏目予以公示,请广大考生及时查看。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的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要求身心健康,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程序。

3.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在考核合格线以上,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5.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待遇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在本单位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新聘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聘用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少于4年,年限内不允许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