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集安市人民政府 2022-04-23 09:54:56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安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勤保障建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面案,负责大队一日三餐面食和食堂卫生等工作,工作地点在市消防救援大队,实行工作不定时制。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面案1 人,主要从事制作馒头、花卷、饼类等主食和食堂卫生清扫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04月25日--04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一层值班室(地址:集安市云水路9998号,江南苑小区对面)。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体检报告(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印件各一份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3张和填写准确完整的《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技能测试

食堂随机制作2-3样面食。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总成绩计算

按照技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  (六)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无疑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与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吉林智慧人社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备案。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救援大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报吉林智慧人社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备案。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相关规定续签或解聘手续。

四、待遇

(一)工资

薪金工资为3000元,确定的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特殊情况,以单位规定执行)。

(二)其它待遇

1、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消防救援队员同等伙食、被装、体检标准;

2、单位全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大额保险。

具体解释以《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关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测试、考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此公告由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集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2.政策咨询电话:

18443533888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1:《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报名表》

集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