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聘100人简章

来源: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022-04-21 13:19:35

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非事业编制(参编管理)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重庆开放大学(原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是重庆市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中心、重庆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2005年,创办了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与重庆开放大学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现已成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庆市示范高职院校、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教育部、财政部公布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参编管理)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参编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非事业编制,管理方式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与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资待遇

实行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平均年收入不低于11万元。与在编人员同等享受工会福利(节假日慰问费、体检、在职职工住院意外综合互助保障、参与活动等)、教职工工作餐、免费乘坐交通车,配置工作用电脑和完善的办公设施,“五险一金”缴纳(缴存)基数与在编人员标准一致。

五、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条件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1.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报名时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境外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其中,境外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可提供能佐证学历及所学专业的印证材料,并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专业要求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真实、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涉及工作经历的,均指工作满相关年限,如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六、报名、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

本次招聘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16时期间,登录招聘系统(http://rszp.cqdd.cq.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满足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含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资格复审时学校对进入考核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报名资格初审。我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3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2年5月16日16: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审核通过后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现场资格复审。学校对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在学校官网公布。

(五)心理测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学校组织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心理测试结果不纳入考试成绩,仅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打印准考证。请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和学校官网相关通知信息,按时打印准考证。并在考核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

七、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1.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报考岗位情况,采取试讲、实操、笔试等方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实践操作能力以及适岗能力等。分值100分。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则全部进入。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2.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分值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或机构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须在考察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在体检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接收管理。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后1个月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其中,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限内签订三方协议书,并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同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首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含试用期间)发现因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根据岗位配置实际需要,可对拟聘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配,具体工作岗位以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高校自主评审的职称须经学校认定方可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学院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招聘咨询电话:023-42863945、68664870 赖老师、胡老师

附件1:《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参编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