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梅河新区招聘1000人公告

来源: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4-19 17:23:21

梅河新区公开招聘人才公告

 

  梅河新区于2021年9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吉林省首个省级新区,全国唯一省级开发区升格为正厅级的开发区,梅河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是吉林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与梅河口市委、市政府实行“市区合一”管理模式。为加快梅河新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坚持以人才为核心,着力打造有利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康养宜居和平安城市的人才队伍,梅河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梅河新区人才1000名,其中,乡村振兴工作人员400名,到各乡镇(街)所辖行政村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工作;驻企服务工作人员200名,服务我市重点企业,助力企业做好市场营销、生产经营、协调服务等工作;中心医院护士100名;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同时,选调梅河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其中,中心医院医护人员100名,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0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1.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梅河口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2.驻企服务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心医院护士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选调梅河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不限制“全日制”学历要求。
 
  (二)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副主任医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的时间节点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三)专业要求
 
  报考中心医院医生、护士岗位的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及相应资格证书。
 
  (四)资格要求
 
  报考选调梅河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事业单位2021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相同经费渠道事业编制人员。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允许报考。
 
  三、招聘形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此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四、报名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6: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陆http://www.jlrcks.com.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
 
  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需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7:00
 
  梅河新区将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审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17:00,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www.jlrcks.com.cn,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5月21日17: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通过审查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网站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五、政策待遇
 
  (一)乡村振兴工作人员、驻企服务工作人员、中心医院护士
 
  1.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梅河口市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招聘人员不列入事业编制;
 
  2.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3.工作满一年后,考虑从3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中,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招录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4.年度考核优秀且做出一定贡献的,可申请入住我市大学生公寓;
 
  5.鼓励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对接农户、创办市场主体、领办合作社,符合条件的可根据项目规模,享受一定额度的全额贴息贷款。
 
  (二)选调梅河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辅警工资待遇2600元/月,同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相关社会保险。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
 
  梅河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mhk.gov.cn/,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考务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政策咨询电话
 
  0435-4225951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0435-4899878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435-4227073 梅河口市公安局政治处
 
  0435-4250037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七、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不收取考生笔试、面试费用;
 
  2.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3.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梅河新区管委会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4.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根据疫情形势确定具体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确保招聘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本公告由梅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补充公告。
 
  附件1: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doc
 
  附件1-1: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梅河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docx
 
  附件2-1:梅河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xls
 
  梅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