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劳务派遣文员公告

来源: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2-04-15 16:53:47

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文员公告

 

为满足港航工作需要,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名称

聘用人数

性别

学历

专业

政治面貌

备注

物流行业党委文员岗

1

不限

全日制大学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类、水上运输类

中共党员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党务或港航物流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薪资待遇及享受相关政策

薪资待遇按照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个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1993808747@qq.com。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中路283号。联系电话:0591-87077451(甘女士),0591-87077632(李女士),传真:0591-87077632。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所需岗位工作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能力。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等证件原件。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报告中无医院出具的合格结论,不予聘用。如体检不合格,面试成绩第2名递补参加体检。第2名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中心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聘用

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两个月。

六、特别提示

(一)请参加面试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及14天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严格遵守我中心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请拟聘用人员按本单位要求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离职证明》或《失(待)业证》,面试、考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三)应聘人员面试和体检期间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