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泰安高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570人公告

来源: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2-04-14 14:44:38

2022年泰安高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22〕3号)和《泰安高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高管办字〔2022〕1号)文件精神,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570个,其中良庄镇300个,房村镇270个。具体岗位名称、招聘条件、岗位数量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范围

居住在高新区辖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年龄为16-65周岁、在校学生除外。

2、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年龄为16-65周岁、在校学生除外。

3、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年龄为16-65周岁、在校学生除外。

4、农村45-65周岁大龄人员(报名截止时年龄为4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三、招聘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实行全日制或工时制人员每个月补贴不高于800元,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高新区管委会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3日—4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申请登记内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及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4.报名材料: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依据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提供的最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信息库进行查询,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依据区民政工作办公室的低收入群体最新信息库进行查询,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农村残疾人,是指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区民政工作办公室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大龄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需填写《泰安高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各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乡镇人社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交区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核备案。

(三)公示

招聘结束后,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情况由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四)培训上岗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被录用人员,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乡村公益性岗位由乡镇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续签,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一般不超过三年。《泰安高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补贴发放、人员退出、协议续签等作出具体规定。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泰安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房村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x

附件2:良庄镇招聘信息表.xlsx

附件3:乡村岗位申请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