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医院面向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2-04-12 16:20:25

天津市宁河区医院面向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单独面向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届毕业生招聘编外护士和编外助产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岗位及人数

1、招聘人员范围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

2、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编外护士10名、编外助产士3名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4月18日之后出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5、须确保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学生证、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2年4月12日起在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www.tjyzh.cn/index.htm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址:http://www.tjrc.com.cn

2、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至2022年4月22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至2022年4月24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报名表48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各岗位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报名代码中的一个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岗位,请慎重报名。

3、资格复审

考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由于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待定。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

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

(1)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

(4)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2份复印件;

(6)就业协议原件(三方协议) 和2份复印件;

(7)《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成绩档案表》一份(须学校教务处盖章)

以上资料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复印件一式二份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考生提供《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成绩档案表》专业课程平均分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心理测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心理测试人选名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护理专业以护理学基本技术、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五门专业课程计算平均分。

(2)助产专业以护理学基本技术、外科护理、妇科护理、儿科护理、助产技术五门专业课程计算平均分。

4、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使用测评软件,测评结果供参考。具体安排关注报名网站统一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若面试成绩并列,以护理学基本技术专业课程得分高着优先。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相关信息。

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7、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遵守校规、学习情况及在校表现等情况,将采取外调方式。经考察不宜聘用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8、公示

根据考生的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9、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无异议,与考生本人、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四、岗位聘用

1、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到医院报到上班,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宁河区医院医院编外护理工资待遇执行。首次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社保保险和公积金待遇。

2、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工作满三年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医院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3、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的网站,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工作业务咨询电话:022-6956070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69115062。

工作时间:工作日08:3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宁河区医院

2022年4月12日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医院面向天津医专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