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招聘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公告

来源: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 2022-04-12 11:28:06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夯实我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力量,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执业资格

区疾控中心

公共卫生人员

10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对2021、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不作执业资格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单位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司法部门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4月20日9:00-17:0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龙泉驿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二楼人才服务大厅(龙泉驿区文景街139号)。

3.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如下(除证件、证书原件现场查验外,其他材料请按顺序依次整理并用订书钉装订):

①《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1);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打印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各一份;

⑤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鲜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如未发放此表,请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姓名、毕业时间、毕业院系、专业等内容)。

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提供的全部信息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4.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者仔细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2),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好准备(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健康情况申报卡等)。

(二)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于面试前通过短信方式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拟录用顺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及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上岗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区卫健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正式录用。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身份及有关待遇

招录人员均为编制外人员身份,招录人员确定岗位后与区疾控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薪酬待遇由区疾控中心根据工作岗位、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卫健局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8-69928683、69928684(区卫健局)

028-84866075(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28-68363573、69928682

官方网站: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区卫健局

微信公众号:健康龙泉驿

附件1:报名资格审核表

附件2: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附件3:健康情况申报卡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