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临汾霍州市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36人公告

来源:霍州市人民政府 2022-04-11 14:23:56

2022年霍州市招用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就业服务站工作的招聘公告(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22〕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305号)、《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招录3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基层服务等工作。根据《关于2022年霍州市招用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就业服务站工作的招聘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计划

本次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3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用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4.具有霍州市户籍;

5.无犯罪记录;

6.持《就业创业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且不是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兼职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靠借贷上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④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

⑤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招用。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张(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

5.《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6.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

7.2022年霍州市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3张(附件2);(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8.报名当天的“健康码”和“行程码”(彩色)A4打印件1张;

9.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1张(附件3);

10.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式3份;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由常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调查或数据比对,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

②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建档立卡农村脱贫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乡村振兴局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盖乡村振兴局公章);

⑤具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22日

报名地点:霍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 系 人:王华荣 田晓丽

联系电话:0357-8925558

五、招用办法及程序

(一)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否与招用条件相符。审核坚持客观、公正、及时,审查时间为2个工作日,未审核通过的考生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择优招用(按笔试成绩2:1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与招用计划低于 3:1的岗位和部门主要通过面试的办法确定招用人员。

(二)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笔试前两个工作日在霍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霍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按照准考证时间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证明等参加考试。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4)笔试结束后如有雷同试卷,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公告,考生可登陆政府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揭晓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分别从笔试成绩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霍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 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可予以录用。

(5)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面试工作。

(6)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7)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总成绩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4.体检及拟定人员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申报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

5.聘用及薪资待遇:招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公益性岗位合同。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因本人原因无法胜任岗位的,缺额择优依次递补。对劳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自动放弃岗位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援助政策。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网站发布公告。

2.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报考者应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考试;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考试;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有本土病例报告(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或社区出具的解除管控措施告知书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14天内有其他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4.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霍州市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霍州市招用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就业服务站工作拟招用计划.doc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附件2:2022年霍州市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