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 2022-03-17 14:23:56

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教师招聘

 

一、学院简介:

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成立于2001年4月,是在兵团师范专科学校体育系的基础上,由原石河子农学院、石河子医学院和兵团经济专科学校的体育教学相关部门合并组建而成的。学院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2个本科专业,教育硕士学科教学体育、体育硕士专业学位2个硕士点。有体育系、运动系、公共体育部、军事理论教学与实践研究中心4个教学系部和党政办、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学办(团委)、场馆中心、游泳中心、体测中心6个部门。公共体育部、军事理论教学与实践研究中心承担全校公共体育、军事理论课程教学任务。体测中心承担全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学院承担兵团每年的体育场地普查与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工作,应兵团教育局、文体广旅局要求开展规划编制、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组队代表兵团参加比赛以及临时性工作安排等,起到兵团体育智库作用。大学体委办公室设在学院,学院负责各项体育竞技比赛、全校群众体育活动开展。

全院设有基层党支部6个,党员102人(教师党员47人,学生党员55人、其中预备党员38人);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含副科)5人,工作人员14人;专任教师62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32人。

近3年有2名教师考取博士学位,硕士以上学历占85%。有校级教学名师1人、教学能手2人、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3152高层次人才1人,有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人,国家级裁判员3人。有校级一流金课4门、混合式示范课程2门、校级教学团队1个。有跆拳道、足球、篮球、田径4个国家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各类场馆总面积130500平米。是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推广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啦啦队学校、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越野分会副主席单位、全国学生体质监测联盟副主席单位。

体育学院将拥有良好的事业平台,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我院,同谋发展、共创未来!

二、招聘教师岗专业及要求

1.体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要求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乒乓球、足球方向)。本科为体育类专业,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优先。

2.体育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人才政策

(一)八师石河子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 购房补助: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为学校引进博士人才提供购房补助20万元。引进人才在师市购房的,当年起享受购房补助,第一、二年各发放10%,第三、四年各发放20%,第五年发放40%。对夫妻双方同时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按就高一方全额,另一方半额的标准享受购房补助。

2. 人才津贴:3000元/月,引进博士人才在管理期内按月发放人才津贴,直至3年管理期结束。

3. 其他配套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博士人才发放“石河子优才卡”,凭卡享受政务服务、子女就学、家属就业、住房保障、便捷医疗、金融服务、旅游休假、生活、交通、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

(二)石河子大学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 人才分类

石河子大学对新进博士从政治素养、研究成果、科研经历、发展潜质、试讲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为一、二、三层次人才。

2. 引才待遇

(1)安家费(一次性免税发放):第一层次60万元,第二层次45万元,第三层次30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第一层次20万元,第二层次10万元,第三层次5万元;社会科学类第一层次10万元,第二层次5万元,第三层次3万元。

(2)社会科学类:第一层次10万元,第二层次5万元,第三层次3万元。第一层次20万元,第二层次10万元。

(3)职称待遇:第一、二层次人才,工作满一年后直接认定为副教授职称;第三层次人才工作满一年后认定为中级职称,聘任满一年后可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4)人才津贴:1500元/月。

四、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4. 符合招聘岗位相关要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二)招聘对象

1.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2. 具有博士学位且有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 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5. 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者将《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科研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招聘联系邮箱zhangguoqiao@shz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

(二)学院初选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并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初选结果。

(三)试讲(笔试)、面试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院采取视频面试等非现场接触方式组织考核。

(四)心理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体检、考察

通过试讲(面试)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学院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rsc.shzu.edu.cn)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流程对相关人员进行聘用。

新聘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最低8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截止当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国桥

联系电话:0993-2057890

招聘邮箱:zhangguoqiao@shzu.edu.cn

附件:2022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学院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