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于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公告

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03-12 12:29:06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于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优化公安机关警力资源配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增加招聘20名留置看护人员,补招原空缺10名留置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留置看护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完成市监委留置对象看护任务,为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本次招聘的留置看护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招聘人数:30人(限男性)。

二、招聘资格条件

留置看护人员的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和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普洱市户籍;

(四)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高165厘米(含165厘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建档立卡户子女及少数民族并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人员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有吸毒史、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疾病的;

8.身体有纹身或有明显疤痕的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已就业人员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1.截止2022年3月11日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安机关文职、勤务辅警及曾被公安机关辞退的警务辅助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政审、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本人前往县公安局(响水路85号)508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3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岗位设置表》,详情请登录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或关注“景谷清苑”“景谷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2.现场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流程为:自行下载《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报名点报名→将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需提供材料如下: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型纸)各1份。②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1寸照片3张。

(2)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核

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开展。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本次招聘留置看护人员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面试

体能测试、政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岗位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以体能测试1000米测试用时最短者进入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景谷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请登录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或关注“景谷清苑” “景谷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县纪委县监委监督电话:0879-5224839或12388

县公安局监督电话:0879-5225787

四、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留置看护人员待遇参照县公安局勤务辅警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021.7元(含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购买意外伤害险。

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每人每天给予35元的执勤津贴补助,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执行看护任务的,每人每天按照100元的执勤津贴补助。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监委、县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留置看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5226482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2年3月11日

附件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岗位设置表(1)(1).xlsx

附件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1)(1).xls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