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淄博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106人公告

来源: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2-03-08 09:44:16

2022年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首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高青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字〔2022〕8号)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首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9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四类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我县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指我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指我县各级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二、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2、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3、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手机的优先。

5、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8日-3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黄河路903号)

3、咨询电话:0533-6952708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先在村居(社区)进行公示,报名时带公示照片和村居(社区)出具的公示无异议证明;

(4)农村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

(二)民主评议

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村(社区)召开由两委成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街道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位聘用

通过街道或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岗位补贴按照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月补贴750元。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城镇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按照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2年高青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聘用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不在安置范围。

田镇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7日

附件1:2022年田镇街道首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2年田镇街道首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附件3:2022年田镇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附件4:2022年田镇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