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淄博高青县芦湖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150人公告

来源: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2-03-08 09:36:27

2022年高青县芦湖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街道开发了7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全街道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设75个。

1.公共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综合岗74个;

2.社会事业类:社会事业类“长者食堂”公益岗1个。

二、安置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4类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我县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指我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指我县各级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2、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3、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7日—3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1)芦湖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大楼一楼东大厅,联系电话6951773。

(2)芦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广青路赵店原镇政府驻地,联系电话6370169。

3、报名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1寸近期照片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二)民主评议

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村召开由“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街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街道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位聘用

由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17元)执行,2022年人均750元/月,按月发放。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不在安置范围。

芦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