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嘉兴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嘉兴市公安局 2022-02-28 16:19:58

2022年嘉兴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公安局所属嘉兴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所决定面向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紧缺人才1名(事业编制) ,专门用于维汉双语翻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嘉兴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服务及相关技术工作。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主要承担维汉双语翻译工作。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1个,招聘工作人员1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嘉兴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

位要求

其他要求

维汉双语翻译

1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

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面向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届、2021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忠于职守,事业心强。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一定的协调能力。

(四)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3月9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考生本人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中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家庭成员有第九条中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与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新疆大学校园报名点,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也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网络邮箱报名,报名邮箱:134271829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公安局招聘组和新疆大学组织实施,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3月10日;考试地点:新疆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组织开展维语听、说、写等实际能力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3.面试。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分析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jiax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按当地要求申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健康码”,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和联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联系电话:13705739013 联系人:周先生

监督电话:0573-82711071、0573-82228947

嘉兴市公安局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2022年嘉兴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个人健康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