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安溪县人民法院招聘协警2人公告

来源:安溪(海峡)人力资源服务网 2022-02-26 10:23:22

安溪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协警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安溪法院拟招录协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男协警1名、女协警1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2022年3月3日);

3.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8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与安溪县人民法院正式干警和现有聘用人员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4.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工作地点

安溪县人民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庭)

三、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5日-3月3日(双休日除外)

四、招聘程序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所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于2021年3月3日(星期四)17:00前交至安溪法院政治部办公室507,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2.所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

①《安溪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文末下载);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一寸彩色证件照。

报名后,当场对符合条件应聘者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2.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无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3.试用期间的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3400元/月(不包含各类奖金补贴等)。前述工资包含依法由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

4.聘用后服从我院岗位工作安排。

本公告由安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3232390

附件:安溪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安溪县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