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覃塘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来源: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 2022-02-22 08:59:11

贵港市覃塘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贵港市覃塘区消防救援大队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政府专职消防员(50人,男性),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8-28周岁,身体符合兵检合格条件。退伍军人、体育生和有篮球、足球等特长人员优先录用。(本岗位招聘长期有效!)

2、火场通讯员、文书(各3人,男性),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22-30周岁,身体符合兵检合格条件。需要掌握Word、Excel文档使用以及照相摄影,熟练操作计算机电脑、CAD制图、Photoshop等办公软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原消防救援队伍退伍人员的优先招收并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五)被录用后,要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恳工作,发挥专长;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本人和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具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含火场通讯员、文书岗位)的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制定,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构成,并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工作期满一年后,年底可以领取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基本工资)。

1、正式工资按学历每月5800元(高中、含五险一金)、6000元(大专、含五险一金)、6400元(本科、含五险一金),每个月到手工资最低约3400元(高中)、3600元(大专)、3700元(本科)。

2、采取工资与担任岗位、职务等级等方式,优化待遇,按照每月站长(指导员)2000元,副站长(副指导员)1600元,站长助理1000元,班长800元,副班长600元,A类消防车驾驶员700元,潜水员500元,消防船舶操作与驾驶员400元,B类消防车驾驶员、装备技师、火场文书、无人机操作员、安全员300元,通信员200元,战斗员100元的标准,给予政府专职消防员特殊岗位补贴。

3、鼓励队员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比赛,对取得相应名次的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为1个月,实习期满发放实习工资2000元。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工作方式

贵港市覃塘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食宿,配发制服。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含火场通讯员、文书岗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队营区集中居住,参加灭火救援和执勤训练,实行轮值轮休(试用期过后,每月安排8天轮休,对因工作需要未休完假期的给予经济补贴;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安排5天带薪年假)。

五、招聘流程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含火场通讯员、文书岗位):报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由大队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俯卧撑、单杆引体向上。

报名联系电话:15977586969(范站长)18804571269(梁指导)

报名联系电话:0775-4723083

六、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者,可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退役军人)、学历证的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贵港市覃塘区消防救援大队,即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西侧(覃塘区法院旁)。

(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退役军人)、学历证的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以WORD或PDF格式的文件发送邮件;邮件名称请注明投递的岗位;简历投递邮箱:qtxfdd@163.com。

七、面试

我单位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退役军人)学历证及复印件(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

八、政治审查

通过面试,确定拟录人员,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对拟录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九、体检

对通过政治审查的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体检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统一到医院按既定科目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十、工作单位及地点

录用后,统一安排在贵港市覃塘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西侧(覃塘区法院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