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寿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2人公告

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2022-02-13 10:20:29
  寿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执勤力量,及时补充人员流动退出的空缺,提升防火、灭火水平,按照需求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招聘岗位
 
  岗位一:消防战斗员。招聘数量:29人,其中寿春镇9人(寿春派出所1人、九龙派出所4人、开发区派出所4人)、保义镇、堰口镇、隐贤镇、三觉镇、小甸镇、丰庄镇、陶店乡各1人,双桥镇、大顺镇各2人,涧沟镇、刘岗镇、安丰塘镇各3人。
 
  岗位二:消防车驾驶员。招聘数量:13人,其中安丰塘镇2人,保义镇、板桥镇、双桥镇、堰口镇、隐贤镇、三觉镇、小甸镇、丰庄镇、涧沟镇、刘岗镇和陶店乡各1人。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防火、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男性,具有淮南市常住户口或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部队退役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的男性公民。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退役人员。
 
  4、淮南市户籍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持B2类以上地方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30周岁”为“1992年2月1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0,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6、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类及以上地方机动车驾驶证,并能够熟练驾驶类型车辆。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辞退的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现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3月11日止。
 
  (二)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寿县消防救援大队(寿县寿春镇紫金路与众兴路交叉口西侧、0554-4022629)。
 
  寿县建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寿县寿春镇南门外宾阳豪庭3号楼二楼、13705642658)。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4、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建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电话通知)。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七、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500米、跳绳、俯卧撑、仰卧起坐。体能测试采取两级制(详见附件),每有一项测试不达标,取消资格。体能测试每项均达标的,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体能测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1500米的单项成绩进行排名。
 
  八、录取办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因体检、考察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部分乡镇同一岗位存在空缺,将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调剂。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规定进行,由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体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试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敬业精神、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十、人员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与寿县建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工资,现行标准为1500元/月。
 
  十一、工作待遇和工资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保障标准及工资薪酬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现行工资待遇如下,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高危补助每月380元(最低级)、工龄工资每年20元(最低级)、执勤补助每月220元和绩效奖金每月500元(按照管理规定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发放)。其中,高危补助、执勤补助按照分级定档确定,工龄工资按照工作年限确定。
 
  十二、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的才能进场。不服
 
  从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必须要干满一年,入职不满一年离职的在离职前扣除相应的服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超过一年提出离职的不扣除服装费及其他费用;
 
  2、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自行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下月办理离职手续,并上交所发放的物品、被装;
 
  3、本《公告》由寿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4、联系监督电话:
 
  0554—4999299(寿县建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0554—4108536(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0554—4027192(寿县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doc
 
  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