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洛江区商务局招聘公告

来源:洛江区人民政府 2022-01-28 11:44:11

洛江区商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洛江区商务局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洛江区商务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经济贸易类、历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公文写作经验者优先。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开除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月10日下午5:30。

四、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填写《洛江区商务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和相关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ljqswj201507@163.com,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

(2)2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与招聘要求有关的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经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通知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洛江区政府大院后楼2楼)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3.因处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未接到面试通知请勿直接来访。

五、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与对个人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相结合。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号)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骆,电话:0595-22631152(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考察入闱后需经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仅适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泉州市洛江区商务局

2022年1月28日

附件:洛江区商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