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海南省地质局 2022-01-12 10:31:19

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成立于1992年,现有职工107人,拥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测绘甲级、地质灾害评估甲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评价证书等资质。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财务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注册岩土工程师2人,水工环或岩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6人,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1人,会计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注册岩土工程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能注册至我院且全职在我院工作;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生,相关专业指:岩土工程、地质工程(工程地质方向)、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工程地质方向)、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等;

(4)具备5年以上岩土工程勘察或设计经验,能够独立主持相关项目实施者优先考虑;

(5)高级职称或具备审图经验者优先考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其它要求:身体条件良好,能适应相应野外工作。

2.水工环或岩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30周岁以下,水工环或岩土工程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相近专业指:地质工程(工程地质方向)、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工程地质方向)、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等;

(3)通过注册岩土工程师基础考试者、具备独立完成基坑或边坡设计工作经验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者(考核业绩,相关业绩不少于10项),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特别优秀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

(5)其它要求:身体条件良好,能适应相应野外工作。

3.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30周岁以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相近专业指: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环境工程等;

(3)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考核业绩,相关业绩不少于10项),学历条件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4)其它要求:身体条件良好,能适应水土保持编制及监测相关野外调查工作。

4.会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4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拥有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财务工作满5年以上;

(4)其它要求:身体条件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社会失信人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和其他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招聘公告:在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月12日-2022年2月28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2022年2月28日。应聘者可通过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应证明、证件的图片作为附件,发送至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人事专办员邮箱13036039606@163.com。联系电话:13036039606。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8日。

2.审查内容:应聘者《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

1. 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短信通知。

2.面试考官:由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3.面试要求:面试按当天到场顺序进行,面试结束后离开考场等候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若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做出是否录用的建议,并将拟聘考生基本信息、面试情况、考察材料和体检结果汇总报局党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

在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招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签订合同单位工资分配方案执行,注册岩土工程师工资待遇面议。

五、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面试试题、考核情况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898-66823110。

附件: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