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镇海区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宁波人才网 2022-01-07 11:02:05

宁波市镇海区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人才服务专员。
二、招聘条件
1.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教育培训管理、企业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1月16日。
2.报名方法:有意者请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镇海区人才服务专员(合同制)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按表格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连同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电子彩照,发送至zhrszynl@126.com。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统一通知面谈事宜。
(三)面谈考察
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开展面谈考察,进一步了解应聘者的工作能力、责任心等情况。确因工作需要的,将通过走访了解应聘者学习、工作方面相关人员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应聘者情况。面谈成绩按百分制计。
(四)体检

根据面谈考察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取消本次招聘计划,也可根据面谈考察成绩排名顺序递补进入体检,具体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应聘者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待遇从优,缴纳五险一金。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7146

附件:镇海区人才服务专员(合同制)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